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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防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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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準備七不原則>

一、三大準備:應徵前做好「充分準備」

  1. 「蒐集瞭解」:蒐集應徵公司資料,上網瞭解該公司性質及工作內容。
  2. 「告知動向」:事先告知朋友、家人欲前往面試之地點或請朋友、家人陪同前往面試地點。
  3. 「仔細確認」:檢視徵才廣告內容是否有不合乎常情的優渥待遇,或公司業務與工作內容模糊、不確定,並觀察面試場所或公司環境情形。


二、應徵當天堅守「七不原則」

  1. 不繳錢︰不繳交任何不知用途或不合理的費用,如保證金、訓練費等。
  2. 不購買︰不購買公司以任何名目要求購買的有形、無形產品。
  3. 不辦卡︰不應求職公司的要求而當場辦理信用卡。
  4. 不簽約︰不隨意簽署任何文件、契約。
  5. 不離身︰證件及信用卡隨身攜帶,不給求職公司保管。
  6. 不飲用:不飲用酒類及他人提供的不明飲料、食物。
  7. 不非法工作:不從事非法工作或於非法公司工作。


求職面試請留意自身安全並遵守求職禮儀,如遇上述情形,請立即離開並向「專管中心」反映,反應專線:(02)7737-8089,若遇求職詐騙涉及犯罪,可向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電話直撥165或上165反詐騙網站(http://165.gov.tw/)申訴檢舉。


●勞動契約簽訂須注意事項

如訂有書面契約,則契約內容要公平、合理;若契約內有以下條款,將損害自身權益,為避免被騙或詐財,簽約前可先請教親朋好友、長輩或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後再行簽約:

  1. 預扣薪資–即先剋扣若干工資,作為賠償之預備違約金。
  2. 未工作滿多少天不得領薪。
  3. 未服務滿預定期限之處罰。
  4. 預繳工作保證金。
  5. 放棄一切民事賠償條款。
  6. 強迫加班條款或不加班扣錢條款。
  7. 扣押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