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111年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第二梯次複訓暨展延換證-載飛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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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111年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複訓講習暨術科測驗簡章
一、宗 旨:因應無動力飛行運動日漸蓬勃發展之需求,落實體育專業人員資格複訓制度,推廣並提升民眾參與休閒運動品質,加強無動力飛行運動安全管理及消費者權益維護。
二、依 據:教育部「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承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
五、協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體育推廣學系
六、複訓類別:載飛員
七、報名資格:持效期內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證書,且無「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第6條情形者。
八、報名方式:
(一)複訓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以線上報名完成時間為準,逾期及現場報名均無法受理。
(二)有意參加複訓研習者,請至『i運動資訊平台』(https://isports.sa.gov.tw/Apps/NPF/Index.aspx無動力飛行運動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表,並上傳以下證明文件正本檔案後,完成報名程序(需先註冊i運動資訊平台會員):
- 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證書。
- 國民身分證或護照等身分證明文件。
九、第二梯次複訓日期:111年6月23日至6月26日於頭城新建社區活動中心(第四天為術科預備日)
十、複訓研習暨測驗方式:
(一)本複訓研習辦理共4天計24小時 (第四天為術科預備日),課程科目如下:
- 飛行安全與技術實務:載飛安全操作(2小時)、飛行氣象(2小時)、航空法規(2小時)、讀圖判定(4小時)、野外求生(2小時)、載飛經驗分享(2小時)、性別平等教育(2小時)、飛行實務(術科)(2小時)。
- 飛行裝備及保養:裝備及副傘使用保養(2小時)。
- 術科測驗(4小時)。
(二)參與複訓之專業人員,務必準時出席課程,各項課程如遲到超過15分鐘者,該堂課時數不予計入複訓時數。
(三)複訓准考證:凡通過資格審查之參訓人員,可於講習前7天自行上網列印複訓准考證。參訓人員若於複訓前3天尚未能於系統列印複訓准考證者,請即刻洽執行小組協助列印事宜。
(四)完成複訓:參與複訓人員除須全程參與上述複訓研習課程外,且須通過複訓測驗,始完成複訓獲展延換證資格。複訓測驗須經三位考官判定是否合格,判定標準請參見附件4飛行實務檢視表。
(五)有關複訓及測驗方式,依最新無動力飛行運動資格檢定辦法規定辦理,課程內容請參閱附件1及附件2。
十一、展延換證方式:
(一)複訓時數及通過之名單,將於研習課程結束經體育署核備後,公告於『i運動資訊平台無動力飛行運動』網頁;如對複訓結果有疑義者,得於公告日起七日內至系統申請複查,逾期概不受理。
(二)符合展延換證資格者,請依照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第10條規定,於證書效期屆滿一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於『i運動資訊平台無動力飛行運動』網頁上送出展延換證申請後,下載證書費用繳費單至超商繳費。
(三)展延證書費為新臺幣一千元,補發證書費新臺幣五百元。若未能於系統列印證書繳費單者,請即刻洽本單位,如逾期未洽詢致影響展延換證,自行負責。
(四)提出展延換證申請後,請於一星期內繳費完成。
(五)完成匯款繳納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六)有關展延換證方式,依最新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辦理。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參訓人員之資格證明如有造假不實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展延換證資格;已完成展延換證者報請主管機關註銷其證書;如已繳納展延換證費,因故取消展延換證資格者,恕不退還已繳交費用。相關證明文件經查不實,將報請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處置。
(二)倘有任何異動事項,均將於各梯次複訓開始前一星期在『i運動資訊平台無動力飛行運動』網頁公告。
(三)複訓講習暨測驗之責任保險及相關事項悉依教育部「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報名即視同願意遵照報名簡章規定,請詳加閱讀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五)報名參訓人員請自理往返交通與食宿。
(六)若遇颱風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為考量參訓人員之安全,本單位將主動與參訓人員聯繫,說明取消、延期或後續處理等相關事宜。
(七)術科檢定地點及課程時間會依實際情況做調整。
(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布之。
(九)洽詢專線:(03)328-3201轉8518陳育蘋小姐、林佳儀小姐或電郵至ppda4560@ntsu.edu.tw、w9876544@ntsu.edu.tw。
111無動力飛行運動課程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