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運動i臺灣2.0-地方政府規律運動計畫申辦作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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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依據:總統運動政見「競技運動全民化」暨111至116年運動i臺灣2.0計畫「運動村里認證」。
貳、目的:
為強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規律運動之能力與成效,本於地方自治之精神,規劃「在地推動方案」(參考附件1),並結合地方體育相關團體辦理為原則,得視計畫需求,結合非體育團體或行政機關所屬單位跨域合作,整合基層推廣網絡,建立中央與地方協力推動機制,提升國人規律運動人口比率。
參、執行期程及申請期限:
一、活動辦理期程: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二 、線上申辦系統填報期限: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星期日)止。
※備註: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收件期限請評估初核作業需求另行訂定,並於官網及其所屬新媒體通路公告週知。
肆、補助對象: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如有申辦需求,惠請逕洽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體育)局、處辦理,並依各該縣市細部規定提出申請。
※作業原則詳如附件。
地方政府規律運動計畫申辦作業原則.pdf
縣市政府計畫申辦窗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