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運動i臺灣2.0計畫縣市政府申辦作業原則
發佈於:
壹、依據:
體育運動政策白皮書暨「運動i臺灣2.0」111至116年全民運動推展計畫。
貳、願景:
本計畫願景在於「自發、樂活、愛運動」,其中「自發」為強化國人自發性、自主性的規律運動習慣;「樂活」為讓運動結合生活及文化,發展地方性的特色運動;「愛運動」為培養國人運動興趣,使國人從為個人健康而運動,提升為愛好運動而運動。
參、執行期程及申請期限:
一、活動辦理期程: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二 、線上申辦系統填報期限: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止。
※備註:各縣市政府收件期限請評估初核作業需求後另行訂定。
肆、補助對象: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如有申辦需求,惠請逕洽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體育)局、處辦理,並依各該縣市細部規定提出申請。
※作業原則詳如附件。
114年運動i臺灣2.0計畫縣市政府申辦作業原則.pdf
縣市政府114年運動i臺灣計畫申辦窗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