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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及檢定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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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航空運動協會 115 年度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訓練簡章 類別:新訓/載飛員 FB分享 Line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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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航空運動協會  115 年度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訓練簡章  類別:新訓/載飛員 

 

一、宗      旨:為因應無動力飛行運動日漸蓬勃發展之需求,落實體育專業人員資格認證制度, 藉以提升專業知識及技能,推廣運動品質。

二、依      據:依114年5月26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1140301083A號令修正發布 之《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及114年8月28日 

行政院院臺規字 第1145016435 號公告。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航空運動協會。 

四、指導單位 : 運動部全民運動署

五、訓練類別: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 新訓/載飛員 

六、報名資格: 

 (一)未滿十八歲者,需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二)具備國內、外無動力飛行相關協會P5等級飛行證照(或同等級越野飛行證)。

七、辦理日期、地點: 學科日期:115年5月29~31日   術科日期:115年5月30日~115年9月6日 

學科地點: 屏東賽嘉飛行場起飛區   術科地點:屏東賽嘉飛行場、宜蘭外澳飛行場、埔里飛行者飛行傘場

 八、訓練項目及時數:

 (一)學科-18小時 

 (二)術科-術科雙人載飛 30 次(指定場地)、術科雙人載飛50趟次 (請詳閱附件一課程表) 。

※訓練課程之時間、地點可能因實際情況影響時,本會保有最終變更之權利。

 九、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5 月 18 日止。 

 (一)開課名額限制:滿 5 人開課。(本機構保留異動之權利) 

 (二)訓練費用:新臺幣 22,000 元。 包含:講師費、教室場地費(三日課程)、講義行政費、誤餐費、公共意外險 (100日訓練期間)、起飛降落場地接駁費(5/29-30)等。 

不包含: 80趟次指導費、載飛員傘具、乘客套袋、個人非訓練期間的保險、個人交通住宿費。 

 (四)報名方式:請先至i運動資訊平台註冊會員,完成報名後再行匯款至指定帳戶。 

 (五)繳費方式:匯款至指定帳戶,匯款完成後請將匯款資料以email郵寄至 (ooowaterooo11@gmail.com)已完成報名手續。 

銀 行 : 華南商業銀行-南都分行 

帳 戶 : 中華民國航空運動協會 

帳 號 : 645-10-003139-0 

(六)報名需備之相關文件: 

1. 需以「電子檔上傳」至「i 運動資訊平台」之文件: 

 (1) 證件用2吋大頭照(格式JPGE)。 

 (2) 本國之身分證正反影本或外籍人士之護照影本(格式PDF)。

 (3) 國內、外無動力飛行相關協會P5等級飛行證影本(格式PDF)。 

 (4) 三個月內由醫院或衛生所製發之個人體檢表(格式PDF)。 

 (5) 未滿十八歲之法定代理人須於附件三「中華民國航空運動協會訓練契 約」簽立同意書,詳如附件三(格式PDF)。 

※第(2)、(3)、(5)項之文件,於課程首日時,請攜帶正本查核。 

2. 個人健康諮詢表,詳如附件二,報到時填寫提交。 

3. 訓練契約書,於課程首日簽訂用印並發還。(未滿十八歲,請攜帶法定代理人 簽立之附件三「中華民國航空運動協會訓練契約」正本 2 份。) 

(七)報名資料經審查後,系統將會自動發信通知,請自行登入「i 運動資訊 平台」查閱報名審查情況,以免影響報名資格。 

(八)報到時間:於課程首節前半小時辦理報到。 

十一、報名相關規定: 

(一)依據《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檢定辦法》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判刑確定,不得擔任專業人員;已取得專業人員資格者,撤銷之。

1. 犯刑法妨害風化罪章之罪。

2. 犯刑法殺人罪章之罪。 

3. 犯刑法傷害罪章之罪。但不包含過失犯。 

4. 犯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之遺棄罪。 

5. 犯刑法妨害自由罪章之罪。 

6.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

7.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8. 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不能安全駕駛之罪。 

9. 犯前項六款以外各款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請申請專業人員檢定前十二 年以內,未再受前項各款罪刑之宣告或執行,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一、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 

二、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經執行完畢或赦免。 

(二)報名資格證明如有造假不實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報名資格;已完成授 證者報請主管機關撤銷其證。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悉依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一)研習期間如遇特殊情況,術科操作請假不得超過三小時;超過者將以退訓論處,學科課程則不得請假。 

(二)報名即視同願意遵照報名簡章規定,請詳加閱讀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三)本活動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其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1.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2. 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二千四萬元。 

3. 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4. 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四千八百萬元。 

※本訓練悉依運動部《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依規定投保責任保險。

學員得依其需求投保傷害保險及其他保險。 

(四) 學員課程取消、變更與退出注意事項: 

1. 學員因個人因素放棄課程者,因課程已產生相關安排及必要成本,已發生之費用不予退還。 

2. 開訓前21日(5/9以前)取消者,退還已繳費用之100%。

    開訓前15-20日(5/10-5/15)取消者,退還已繳費用二分之一。 

    開訓前8-14日(5/16-21)取消者,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一。

    開訓前7日(5/22-28)取消者或未到者,得扣除課程已產生成本,將不予退還。 

3. 若遇颱風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本單位有權宣布取消延期的相關 事宜。

   (學員欲退出變更後之課程,將扣除已支付之各項代辦費用,包含行政費、保險費、講師費、交通費、場地費等。) 

4. 各項退款時,將扣除匯款手續費用。 

(五)本研習會依實際情況,保有更動研習地點或課程內容之權利。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佈之,報名即視同願意遵照報名簡章 規定,請詳加閱讀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七)報名参訓人員、自理往返交通與食宿。 

十三、報名相關規定:本訓練課程於報名完成後,視為學員同意接受遵守本機構訓練 注事項之規範與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規定或不當行為,

經本機構說明並通知後仍未改善者,本機構得取消該員資格並不予退還費用。如因個人行為造成他人或機 構之損害,應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本機構保留法律追究之權利。 

十四、本機構保留因課程運作、天候、安全或其他必要情形,對活動內容進行修改、變更、暫停或終止之權利。相關調整將以本機構網站公告為準,

並視情況適度 通知學員。 

十五、中華民國航空運動協會官方網站: https://ctasataiwan.com/ ※對於相關內容有任何疑義,

洽詢專線 0970-267339盧小姐或 0927-537153蘇先生,亦可 E-mail 至 ooowaterooo11@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115無動力飛行運動課程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