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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及檢定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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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114年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複訓暨證書展延簡章_助理指導員 FB分享 Line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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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114年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複訓暨證書展延簡章


一、宗    旨:因應無動力飛行運動日漸蓬勃發展之需求,落實體育專業人員資格複訓制度,推廣並提升民眾參與休閒運動品質,加強無動力飛行運動安全管理及維護消費者權益。
二、依    據:教育部「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第11條規定辦理。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承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
五、複訓類別:助理指導員
六、報名資格:持效期內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證書,且無「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第7條情形者。
七、報名方式:
(一) 採線上報名方式,以線上報名完成時間為準,每梯次總報名人數上限為25人,若超過人數上限,以114年證書到期者優先錄取;逾期及現場報名均無法受理。
(二) 有意參加複訓者,請至「i運動資訊平台」(https://isports.sa.gov.tw/Apps/NPF/Index.aspx)無動力飛行運動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表,並上傳以下證明文件正本檔案後,完成報名程序(需先註冊i運動資訊平台會員):

1.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2.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證書。
 
八、114年度第二梯次複訓日程表:

日期

舉辦地點

報名截止日期

6月19日至21日

(6月22日為術科預備日)

臺東縣

學科:邸 Tai Dang (台東縣台東市中興路二段191號)

術科:臺東縣「鹿野高台起飛場、龍田降落場」

6月1日

註:活動日期得視實際狀況彈性調整,惟工作內容不變。


九、複訓研習暨測驗方式:
(一) 本複訓研習辦理共4天計17小時(第四天為術科預備日),課程科目如下:

類別

共同課程

指定課程

載飛員

/助理指導員

1. 環境安全判斷  (2小時)

2. 航空法規        (2小時)

3. 性別平等教育  (2小時)

4. 飛行氣象        (2小時)

5. 讀圖判定        (4小時)

6. 術科課程        (1小時)

1. 緊急應變能力    (2小時)

2. 飛行技術          (2小時)

(二) 參與複訓之專業人員,務必準時出席課程,各項課程如遲到超過15分鐘者,該堂課時數不予計入複訓時數。
(三) 複訓准考證:凡通過資格審查之參訓人員,可於講習前7天自行上網列印複訓准考證或將檔案下載至手機內。若於複訓前3天尚未能於系統下載複訓准考證者,請洽執行小組協助相關事宜。
(四) 術科測驗場地開放原則:

暫停放飛(暫時關窗)

開窗

1. 風速超過每秒6公尺。

2. 風向角度小於起飛台45度。

3. 天氣突變,例如下雨、濃霧、視線不良,而有安全疑慮時。

1. 穩定的氣流狀況。

2. 日出與日落時間之內。

備註:

1. 由術科考官及場地管制員共同商議判斷當日天氣狀況是否適合進行術科測驗。

2. 暫停放飛或是關窗,由術科考官召集人向在場參訓人員宣布。

3. 本測驗全程攝錄影,錄影內容僅供查證使用,非作為計算成績之依據。

(五) 有關複訓及術科測驗方式,依最新無動力飛行運動資格檢定辦法規定辦理,課程內容請參閱附件1及附件2。
(六) 術科測驗所使用之飛行載具、頭盔及安全配件,飛行載具應符合CNS國家標準規範、歐盟規範(EN)或德國飛行器協會適航規定標準(LTF),且未逾安全使用期限。並於起飛前經術科考官檢視後始可參與術科測驗。
(七) 完成複訓:參與複訓人員除須全程參與上述複訓課程外,且須通過術科測驗,始完成複訓並獲證書展延資格。術科測驗須經4位考官判定是否合格,判定標準請參見附件2。
十、證書展延方式:
(一) 複訓時數及通過之名單,將於課程結束並經體育署核備後,公告於「i運動資訊平台-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之訊息專區;如對複訓結果有疑義者,得於公告日起七日內至系統申請複查,逾期概不受理。
(二) 符合證書展延資格者,請依照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第11條規定,於證書效期屆滿一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於「i運動資訊平台-無動力飛行運動」網頁上傳安全講習時數證明,經審查符合時數標準後,即可送出證書展延申請,並下載證書費用繳費單至超商繳費
(三) 展延證書費為新臺幣200元,補發或換發證書費為新臺幣500元。若未能於系統列印證書繳費單者,請洽專案執行小組協助辦理,如逾期未洽詢以致影響證書展延,自行負責。
(四)提出證書展延申請後,請於一星期內繳費完成。
(五)完成匯款繳納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六)有關證書展延方式,依《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辦理。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 報名參訓人員之資格證明如有造假不實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證書展延資格;已完成證書展延者報請主管機關註銷其證書;如已繳納證書展延費,因故取消證書展延資格者,恕不退還已繳交費用。相關證明文件經查不實,將報請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處置。
(二) 倘有任何異動事項,均將於各梯次複訓開始前一星期在「i運動資訊平台無動力飛行運動」網頁公告。
(三) 複訓暨證書展延之責任保險及相關事項悉依教育部《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 報名即視同願意遵照報名簡章規定,請詳加閱讀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五) 參訓人員請自理往返交通與食宿。
(六) 若遇颱風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為考量參訓人員之安全,本單位將主動與參訓人員聯繫,說明取消、延期或後續處理等相關事宜。
(七) 術科檢定地點及課程時間會依實際情況做調整。
(八)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布之。
(九) 洽詢專線:(03)328-3201轉8518簡鈺蓉小姐、林佳儀小姐或電郵至pwg@ntsu.edu.tw。
 

114無動力飛行運動課程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