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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及檢定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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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110年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第一梯次複訓暨展延換證-指導員 FB分享 Line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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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110年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複訓暨展延換證簡章-指導員

一、宗    旨:因應無動力飛行運動日漸蓬勃發展之需求,落實體育專業人員資格複訓制度,推廣並提升民眾參與休閒運動品質,加強無動力飛行運動安全管理及消費者權益維護。

二、依    據:教育部「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承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

五、協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體育推廣學系

六、複訓類別:指導員

七、報名資格:效期內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證書,且無「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第6條情形者。

八、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以線上報名完成時間為準,逾期及現場報名均無法受理。

(二)有意參加複訓研習者,請至『i運動資訊平台』(https://isports.sa.gov.tw/Index.aspx無動力飛行運動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表,並上傳以下證明文件正本檔案後,完成報名程序(需先註冊i運動資訊平台會員):

  1. 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證書
  2. 國民身分證或護照等身分證明文件
  3. 一年內之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4. 近1個月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

(三)報名教學:https://isports.sa.gov.tw/apps/Fessay.aspx?SYS=NPF&PKNO=834&MENU_PRG_CD=5&ITEM_PRG_CD=1MENU_PRG_CD=27&LEFT_MENU_ACTIVE_ID=141&PKNO=834

九、第一梯次複訓日期:110年3月12日至3月15日(第四天為術科預備日)

十、複訓研習暨測驗方式:

(一)本複訓研習辦理共4天計24小時(第四天為術科預備日),課程科目如下:

1.飛行安全與技術實務:載飛安全操作(2小時)、飛行儀器操作(2小時)、飛行氣象(2小時)、航空法規(2小時)、讀圖判定(2小時)、野外求生(2小時)、載飛經驗分享(2小時)、飛行實務(術科)(2小時)、性別平等教育(2小時)。

2.飛行裝備及保養:裝備及副傘使用保養(2小時)。

3.複訓測驗(4小時,術科測驗依天氣狀況調整時間)。

(二)參與複訓之專業人員,務必準時出席課程,各項課程如遲到超過15分鐘者,以曠課論。

(三)複訓准考證:凡通過資格審查之參訓人員,可於講習前7天自行上網列印複訓准考證。參訓人員若於複訓前3天尚未能於系統列印複訓准考證者,請即刻洽執行小組協助列印事宜。

(四)完成複訓:參與複訓人員除須全程參與上述複訓研習課程外,且須通過複訓測驗,始完成複訓獲展延換證資格複訓測驗須經三位考官判定是否合格,判定標準請參見附件三飛行實務檢視表。

十一、展延換證方式:

(一)通過複訓之名單,將於研習課程結束且學科時數及術科成績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公告於『i運動資訊平台無動力飛行運動』網頁;如對複訓結果有疑異者,得於公告日起七日內至系統申請複查,逾期概不受理。

(二)完成複訓者,請依照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第10條規定,於證書效期屆滿一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於『i運動資訊平台無動力飛行運動』網頁上送出展延換證申請後,下載證書費用繳費單至超商繳費

(三)展延證書費為新臺幣一千元,補發證書費新臺幣五百元;證書遺失者需先辦理補發方得展延,故需繳交補發證書費用新臺幣五百元及展延證書費新臺幣一千元。參訓人員若未能於系統列印繳費單者,請即刻洽本單位,如逾期未洽詢致影響展延換證,由參訓人員自行負責。

(四)提出展延換證申請後,請於一星期內繳費完成。

(五)完成匯款繳納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參訓人員之資格證明如有造假不實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展延換證資格;已完成展延換證者報請主管機關註銷其證書;如已繳納展延換證費,因故取消展延換證資格者,恕不退還已繳交費用。相關證明文件經查不實,將報請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處置。

(二)各梯次複訓講習暨測驗均依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三)請參加複訓之專業人員攜帶「自救及救人技術講習證明」或「有效期限之EMT證照」或「有效期限之CPR證照」之正本文件,以利術科測驗時查驗

(四)倘有任何異動事項,均將於各梯次複訓開始前一星期在『i運動資訊平台無動力飛行運動』網頁公告。

(五)悉依教育部「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報名即視同願意遵照報名簡章規定,請詳加閱讀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七)報名參訓人員請自理往返交通與食宿。

(八)若遇颱風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為考量參訓人員之安全,本單位將主動與參訓人員聯繫,說明取消、延期或後續處理等相關事宜。

(九)術科檢定地點及課程時間會依實際情況做調整。

(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布之。

洽詢專線:(03)328-3201轉8518陳育蘋小姐、林佳儀小姐或電郵至ppda4560@ntsu.edu.tw、w9876544@ntsu.edu.tw。

110無動力飛行運動課程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