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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年輔導辦理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安全講習計畫 FB分享 Line分享

發佈於:

114年輔導辦理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安全講習計畫

 

申請資格:
已與教育部體育署簽約之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訓練機構。


申請期程: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1日止受理申請於114年4月15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期間辦理之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安全講習。


申請方式:
檢附申請表件含安全講習辦理計畫(需臚列經費概算)(詳附件1)於114年3月1日下午6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pwg@ntsu.edu.tw,逾時或缺件則不予受理。


補助內容:
1.每一訓練機構每年以申請補助辦理2場次為限。
2.每場次補助金額以該安全講習總經費50%或新臺幣3萬元為上限。
3.補助項目以「補助項目表」(附件2)之「講師鐘點費用」、「場地使用費」、「印刷費」及「保險費」為限。
4.實際執行總經費未達原核定總經費者,得依【實際執行總經費/原核定總經費】之比例縮減原核定補助金額。
 

審查方式及申請結果通知:
由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案執行小組依「補助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訓練機構辦理安全講習經費審查表」(附件3)進行初評後送「114年無動力飛行運動諮詢規劃委員會議」審議,俟審議核定後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結果。
 

核銷期間:
經核准補助之訓練機構應於講習結束後

  • 3日內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參與人員名冊及簽到表(範本如附件5)至pwg@ntsu.edu.tw。
  • 20日內先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收支結算表及原始憑證之彩色掃描電子檔至pwg@ntsu.edu.tw。
  • 30日內函送領款收據、收支結算表及原始憑證等資料(範本如附件4)至國立體育大學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案執行小組辦理核銷。
  • 以上事項倘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則不予補助。
     

其他:

  • 申請補助之講習,若產生結餘應使用於推展無動力飛行運動,不得支用於盈餘分配、理(監)事酬勞及其他非公益性事項。
  • 申請補助之講習,須依《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6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健康保險或傷害保險及符合相關保險額度。
  • 申請補助之講習,須於講習結束後請參與人員填寫講習滿意度調查,滿意度調查連結另由執行小組提供(內容詳附件6)。
  •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業務執行需要,另行補充公布之。


 

114年輔導辦理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安全講習計畫.pdf
附件1_申請表及申請計畫範本.docx
附件2_補助項目表.pdf
附件3_經費補助審查表.pdf
附件4_核銷資料範本.docx
附件5_參與人員名冊.docx
附件6_安全講習滿意度調查內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