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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定訊息公告(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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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115年登山嚮導檢定第106場次 FB分享 Line分享

檢定目標

一、依據:⼭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申請為受認可機構,核定⽂號: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10045609A號。

二、宗旨:透過山域嚮導資格檢定之認證制度,核實山域嚮導之專業知識與技能,達到確保登山安全與山岳環境保護之目的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運動部全民體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體育中心(以下簡稱本單位)

 

檢定對象

一、身份:年滿18歲

二、條件:

  • 參加訓練機構訓練課程,兩年內累積滿48小時訓練時數
  • 參加基本救命術相關課程達 8 小時以上
  • 無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列之相關刑事判刑
  • 檢定人數:15  人( 若因報名人數不足將會取消,退全額費用或延期辦理。)

 

報名方式

一、報名平台: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請上「i運動資訊平台」,由「檢定資訊」→「授證檢定場次查詢」→點選本單位報名場次。(https://isports.sa.gov.tw/apps/MTG/index.aspx)

二、報名期程: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3月27日,或額滿為止。
  • 繳費截止日:115年3月27日
  • 補件截止日:115年4月3日

三、繳交資料:下列報名文件需全數上傳,除大頭照(JPG圖檔)外,其餘檔案須為PDF檔。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證照大頭照(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證件照,JPG圖檔,請勿翻拍照片)
  • 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 基本救命術相關證明文件

四、檢定費用:

  • 學科檢定費:新台幣1,000元/人
  • 術科檢定費:新台幣3,000元/人

五、繳費方式:

  • 檢定費用於平臺報名後下載繳款書,並請於規定期限內至「超商繳納」。(本項費用於資格審查通過後不得辦理退費及更改報名梯次;相關費用將彙整造冊函文陳報運動部全民運動署解繳國庫)。註:繳費期限至報名截止日止。
  • 超商繳費後需約 3 – 4 工作天,系統才會更新繳費狀態,更新資訊的同時將會寄送 email 通知,收到後請至會員中心授證檢定報名修改與進度查詢查看最新報名狀態會由「報名待付款」變成「已報名待資格審查」。
  • 檢定單位審查完成由系統發送 email 通知,請至「i運動資訊平台-山域嚮導」網站查看審結果。(會員中心授證檢定報名修改與進度查詢) 
  • 【資格審查未通過者】,請於4月3日(補件截止日)前完成補件,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者,視為資格審查未通過,並退還檢定費用。
  •  報名以送出線上申請並完成繳費後,始為第一階段報名,請務必於補件期限內上傳正確之備審文件。所有應附之文件經審查通過後,才視為報名成功。 審查結果均由系統自動發信通知,請務必自行登入「 i 運動資訊平台」查詢審查情況,以免影響報名資格。
  • 【資格審查通過者】,即完成報名,不得任意辦理退費及更改報名梯次。

 

檢定資訊

一、檢定日程表

  • 學科測驗:

 

日期

時間

項目

地點

備註

4月10日

14:40~14:50

測驗報到

碧綠神木

應檢人須持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健保卡、駕照或身分證)辦理報到
15:00~16:00

學科測驗

 

 

16:30~17:30

術科測驗

 

 

17:30~

結束

 

食宿請自理

4月11日

07:10~07:20

測驗報到

咔啦寶山區

 

07:30~18:30

術科測驗

 

過夜考核/夜宿指定營地

4月12日

07:00~14:30

術科測驗結束

 

 

                                         ※請於各項測驗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逾時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檢定方式

  • 學科測驗:以筆試方式進行,70分為合格。 (80%由學科檢定題庫出題,20%為本單位出題) 
  • 術科測驗:於戶外以實際技術操作及部分問答方式進行,70分為合格。
  1. 裝備檢查表(詳見附件四)
  2. 術科檢定評分表(類別:登山嚮導 )(詳見附件五)。
  • 實習階段:依「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第8條規定,學科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得參加術科測驗(依退費規定退回術科費用)。學科測驗成績可保留⼀年。學科術科通過檢測合格,並依規定完成實習,審核通過者,准予發給「登山嚮導證書」。唯前項實習期程,應於術科測驗通過後一年內完成,其未完成者,檢定成績不予保留。

三、成績公告:115年5月1日

  • 山域嚮導檢定成績公告,於檢定後7日起在i運動平台系統登載個人帳戶查詢檢定成績,不另行寄送紙本成績。
  • 應檢人若對檢定結果有疑慮而欲申請複查,得於公告日之次日起10日內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並將「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一)以郵件方式至「974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體育中心(莊小姐收 03-8906613)」。
  • 申請人應完整填寫成績複查申請表內容,如內容缺漏、不清或非本人親筆簽名填寫,不予受理。向本會提出成績複查,以一次為限。

 

 

115山域嚮導授證檢定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