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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定訊息公告(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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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山岳協會-114年溯溪嚮導檢定第93場次 FB分享 Line分享

運動部                            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114年度山域嚮導資格檢定簡章

類別:溯溪嚮導

檢定目標

一、宗旨:透過山域嚮導資格檢定之認證制度,核實山域嚮導之專業知識與技能,進而確保登山安全與山岳環境保護之目的。

二、依據: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申請為受認可機構,核定文號:臺教體署全(三)字第 1120054662H號函。

三、辦理內容:114-CQ1溯溪嚮導檢定第93場次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運動部全民運動署

二、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山岳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檢定對象

一、身份:年滿十八歲

二、條件:

(一)參加訓練機構訓練課程,二年內累績滿48小時訓練時數

(二)參加基本救命術相關課程達8小時以上

(三)無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列之相關刑事判刑 

報名方式 

一、報名平台:

採網路報名,請由運動部全民運動署「 i 運動資訊平台」中類別「山域嚮導員」進入報名,由「場次查詢」之「授證檢定場次查詢」中點選本會之報名場次。請掃描右方QR-code,或搜尋 https://isports.sa.gov.tw/Apps/MTG/Index.aspxQRCODE

二、報名期程:

(一)簡章公告報名時間:114年04月30日

(二)繳費截止日:114年05月30日

(三)機構確認時間(補件截止日):114年06月06日

三、繳交資料:

(一)身份證正反影本

(二)白底證照大頭照

(三)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四)基本救命術或相關證明文件

(五)訓練證明書(可用「從業證明」及「過期證書」替代)

四、檢定費用:依據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第八條規定之。

五、繳交方式:需符合全民運動署「山域嚮導執行小組規範」說明如下:

(一)檢定費用於平臺報名後下載繳款書,並請於規定期限內至「超商繳納」。(本項費用於資格審查通過後不得辦理退費及更改報名梯次;相關費用將彙整造冊函文陳報運動部全民運動署解繳國庫)。註:繳費期限至報名截止日止。

(二)超商繳費後需約3-4工作天,系統才會更新繳費狀態,更新資訊的同時將會寄送email通知,收到後請至會員中心授證檢定報名修改與進度查詢查看最新報名狀態會由「報名待付款」變成「已報名待資格審查」。

(三)檢定單位審查完成由系統發送Email通知,請至「i運動資訊平台-山域嚮導」網站查看審查結果。(會員中心授證檢定報名修改與進度查詢)

(四)【資格審查未通過者】,請於補件截止日前完成補件,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者,視為資格審查未通過,並退還檢定費用。

(五)報名以送出線上申請並完成繳費後,始為第⼀階段報名,請務必於補件期限內上傳正確之備審⽂件。所有應附之⽂件經審查通過後,才視為報名成功。審查結果均由系統⾃動發信通知,請務必⾃⾏登入「 i 運動資訊平台」查詢審查情況,以免影響報名資格。

(六)【資格審查通過者】,即完成報名,不得任意辦理退費及更改報名梯次。 

流程圖

檢定報名流程圖

檢定資訊

一、檢定日程表:

檢定

日期

檢定時間

(起-迄)

檢定

地點

檢定科目
(詳閱最新公告之術科檢定表)

06/20

星期五

1300-1330中華山岳學科檢定報到、檢定流程與規定事項說明
本日檢定開始 13:30
1330-1500中華山岳學科筆試測驗


 


 


 


 


 

06/21

星期六

0830-0900風景區停車場第一日術科檢定報到、檢定流程與規定事項說明
本日檢定開始 09:00
0900-0930風景區停車場常用口語及哨音
1000-1030風景區停車場基本及技術必備裝備檢查(個人及團體)
1100-1200汶水溪流域緊急避難及救援
1300-1700汶水溪流域繩索系統架設(含基礎繩結)
1700-1730汶水溪流域緊急用火管理
1730-1800汶水溪流域安全管理及訊息通報
 本日檢定結束

06/22

星期日

0730-0800騰龍山莊停車場整理拔營、裝備穿裝、第二日術科檢定報到、檢定流程與規定事項說明
本日檢定開始 08:00
0800-1200打比厝溪流域理繩與收繩、溯溪能力(含基礎繩結)
1230-1300騰龍山莊停車場討論與通過檢定後實習說明

1、術科檢定之確切時程與位置將依據現場實際狀況調整,請聽從主考官之指示進行。

2、部分操作將採分組或輪站進行,請依照各組考官操作說明進行個人檢定項目操作。

3、檢定實施流程可能因現場天候機動調整。

4、學科檢定地點:中華民國山岳協會,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85號10樓。

術科檢定地點:苗栗縣泰安溫泉風景區汶水溪及打比厝溪流域(24.4665,120.9664 )。

5、術科檢定2日請模擬為:

您為本次2天1夜行程之溯溪嚮導」,請攜帶嚮導應備之器材裝備,預期行程中有困難地形需要協助隊員通過,期間發生有隊伍危安事件需作緊急處置。

二、保險資訊:

依據「辦法」第十七條規範,投保有下列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之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五百萬元。

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三千萬元。

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六千四百萬元。

三、個人裝備清單:

(一)依據全民運動署公告之溯溪嚮導術科檢定表規定,應檢人需自行攜帶下表所列之個人基本及技術必備裝備、以及團體技術必備裝備參與檢定,並須符合國際標準規範。以下裝備僅依循術科檢定表中必檢裝備列出,其他未明列之器材裝備,請依照術科檢定表列需操作之指定項目,逕自準備對應器材裝備,以利檢定操作。

(二)本次檢定為實際溯行行程,檢定所需之器材裝備均須完整打包背負。

(三)為求檢定公平性,部分檢定項目需用之「主繩」由本會提供,應檢者若欲以自行攜帶之主繩、或合適檢定之繩索,請於檢定操作前向考官提出,取得同意後方得使用。

(四)檢定時應檢人若無該項操作所需之技術裝備,將予以扣考。

裝備檢查必檢技術裝備
個人基本及技術必備裝備溯溪鞋、安全吊帶、繩環、扁帶、有鎖鉤環、無鎖鉤環、快扣組、上升器、下降器、頭盔、防寒衣物、割繩刀、救生衣或助浮浮包/背心、雙鉤環自我確保繩(挽索)、哨子 
團體技術器材裝備滑輪、岩釘、冰/岩錘、溯溪主繩、救援拋繩袋、岩楔 
其他檢定項目應備裝備背包、急救包與相關藥品、手機或GPS(含備用電池)、對講機或衛星電話(含備用電池)、緊急避難帳(至少5人用)、生火工具(含打火機、火種、刀具等個人生火工具)、其他因檢定及個人需用之裝備

四、檢定方式: 

(一)學科測驗

依據全民運動署公告之山域嚮導檢定學科題庫,依科目比例採隨機抽題筆試測驗,成績以百分法計算,七十分合格。學科不合格者無法參與術科檢定。學科題庫請掃描右方QR-code查詢。

(二)術科測驗

依據全民運動署所公告之最新版術科檢定表內容,以實際操作測驗進行科目檢定。依操作正確性、技術能力及山域知識觀念,由考官逕予評定,七十分合格。術科檢定表請至 i 運動資訊平台「山域嚮導Q&A」查詢。

(三)實習階段

1、應檢人之學科、術科檢定合格者,始取得實習資格。

2、應檢人須依據本會公告之「實習暨報告書製作審查說明規定」,安排實習並製作實習報告書。實習期間為公告術科檢定成績日起一年內,完成報告書並上傳至 i 運動資訊平台申請審查,需再繳納審查授證費用新台幣300元整。

3、逾期未完成實習報告並經審查通過者,其學、術科檢定成績將不予保留。

(四)成績公告

1、學科合格名單公告日期:114年06月20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術科合格名單暨成績公告日期:114年06月27日(星期五)

3、檢定合格之名單將公告於本會網站「山域嚮導」次目錄內;個人之學、術科成績可於「 i 運動資訊平台」中查詢。

4、如對檢定結果有疑義者,得自成績公告日起七日內(以 I 運動資訊平台公告時間為憑)提出複查,以一次為限。填具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一)後,以掛號郵件通知至本會辦理,逾期將不予受理。

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退費:本項作業由全民運動署「山域嚮導執行小組」辦理 ,電話:(03) 328-3201轉8519

1、退費事由:

(1)因颱風、地震、水災、傳染病等原因致使檢定延期辦理或全程無法參與,得申請退還檢定費用。 

(2)應檢人經醫師診斷重大傷病、因病住院或分娩,或應檢人三親等內親屬喪葬等原因致無法參加檢定,得申請退還檢定費用。 

(3)其他不可抗力且無法歸責於應檢人之重大事故,經山域嚮導專案執行小組審核認可,得申請退還檢定費用。 

(4)檢定資格審查未通過,且未於補件期限內完成補件,退還檢定費用。 

(5)因學科測驗未通過,不得參加術科測驗者,退還術科檢定費用。 

(6)檢定場次因故取消,退還檢定費用。 

2、申請退費程序:

(1)退費事由第1至3項之申請退費,應檢人須於檢定開始次日起七日內(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檢送退費申請書(附件二)及退費事由相關證明,向山域嚮導專案執行小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經審認符合申請條件者,將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退費通知信至您的Email信箱,請依信件指示填寫退款帳號相關訊息,俾利後續辦理退費事宜。

(3)申請退費所退回之款項,將一律於所繳交之檢定費扣除行政作業費用60元後,以轉帳方式退回所填寫之退款帳號,退款帳戶須為應檢人本人帳戶。

(4)退費申請書寄件資訊,收件人:山域嚮導專案執行小組;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3、主動退費程序:

退費事由4至6項,將於相關事由確認後1週內,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退費通知信至您的Email 信箱,請依信件指示填寫退款帳號相關訊息,俾利後續辦理退費事宜。 

4、退費辦理時間約二個月。

5、退費通知信件填寫範例如下:

系統發送退費通知信件樣版如下:
退費通知信件填寫範例
請依下圖點選信件中的網址後,輸入電話及退款驗證碼。
請依下圖點選信件中的網址後,輸入電話及退款驗證碼
填寫退款資訊,以利撥款程序進行。
填寫退款資訊

退款帳戶須為應檢人本人帳戶。

送出資料前,請詳細確認相關填寫資訊之正確性。

如因退款帳戶填寫錯誤,退款作業將延期處理,

所造成相關權益影響由應檢人自行負責。

(二)本資格檢定作業係依據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報名即視同願意遵照報名簡章及相關法令規定,務必詳讀相關規定,以維自身權益。

(四)報名者除應符合本簡章報名資格相關規定外,如有檢定辦法第四條所列相關情形者,經查核屬實,本會得不受理其報名。

(五)報名之各項資格證明文件如有造假不實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報名資格;已完成授證者,報請主管機關註銷其證照。

(六)參與檢定時,應考人需攜帶准考證身分證正本、護照、或其他含照片可供辨識身分證明之文件正本,以利查驗身份。如發現有冒名代考、使用無法有效辨識之身份證明文件、或使用複印之證件者,將立即予以扣考,無法繼續參與本項檢定,檢定費用亦不予退還。如有觸犯相關法令規定者,需自負法律責任。

(七)報名所需填寫及繳交之個人基本資料等相關文件,均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報考人同意本會蒐集個人資料。

(八)應檢人應自理往返交通、食宿、個人裝備及自行額外保險等費用。

(九)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影響,為安全考量,本會有權宣佈取消、延期或其他相關處置。

(十)檢定地點及檢定內容順序會因實際情況調整變動,本會保有更動、調整之權力。

(十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本會官網。

(十二)有「檢定流程」疑義請撥打「本會」(02)2594-2108。
「報名網站操作」請撥打「I運動平台客服」(02)2784-1065。
「退費及證照相關」請撥打「全民運動署山域嚮導執行小組」(03)328-3201轉8519

114山域嚮導授證檢定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