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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山岳協會--113年溯溪嚮導檢定考試第77場次 FB分享 Line分享

                           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113年度山域嚮導資格檢定簡章

類別:檢定 / 溯溪嚮導

 

 

一、宗旨:透過山域嚮導資格檢定之認證制度,核實山域嚮導之專業知識與技能,進而確保登山安全與山岳環境保護之目的。

二、依據: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申請為受認可機構,核定文號: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10040251E號函。

三、認可暨授證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受認可機構暨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山岳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五、場次及類別:第77場次;113-CQ1 / 溯溪嚮導

六、報考資格:

(一)本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年滿十八歲,未滿二十歲需由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簽屬同意書。

(二)無本辦法第五條所列之情形,並依同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出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即良民證)者。

(三)持有本會或其他受認定之訓練機構,所發給合於本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訓練(時數)證明書;或已逾期之同檢定類別山域嚮導證書;或第二項所稱從事山域活動工作三年以上,經受認可機構之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所核發之免檢附訓練證明文件審議通過證明。

(四)持有合於本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基本救命術、野外急救、或其他經體育署公告之相關訓練共八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

七、時間與地點:

(一)學科:113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至15:30,於本會百岳講堂(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85號10樓)。

(二)術科:113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09:00起,至6月16日(星期日)下午16:00止苗栗縣泰安溫泉風景區汶水溪及打比厝溪流域(24.4665,120.9664 )。

八、檢定前通知、科目與成績計算、檢定通過後之實習說明:

(一)檢定前通知:

 1、准考證於學科檢定日前一週以E-mail寄發,請自行下載使用(可使用電子檔或紙本)。若於學科檢定日前無收到者,請主動聯絡本會寄發。請注意,術科檢定當日無法補發准考證。

2、學科檢定日前三天,於本會網站公告試場座位分配圖,以及試場規則說明。

3、術科檢定日前一週,以E-mail寄發術科檢定通知書,內容如本次檢定LINE群組、檢定日程概要、集合時間、地點及交通、應備之裝備與器材、最新公告術科檢定表、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等,若無收到者請主動聯絡本會

(二)科目與成績計算:

1、學科,依據體育署公告之山域嚮導檢定學科題庫,依科目比例採隨機抽題筆試測驗,成績以百分法計算,七十分合格。學科不合格者無法參與術科檢定

2、術科,依據體育署核定之術科檢定表,以實際操作測驗進行科目檢定。依操作正確性、技術能力及山域知識觀念,由考官逕予評定,七十分合格。

3、學、術科檢定科目如下表所示,學科題庫請掃描右方QR code,術科檢定及配分標準請至 i 運動資訊平台「山域嚮導Q&A」查詢。

學科檢定科目術科檢定科目
(一)山域基礎技能(一)應備技術裝備
(二)技術裝備知識(二)繩索與確保系統操作
(三)繩索與確保系統(三)溯溪能力
(四)溯溪技能(四)緊急應變、急救與領導統御
(五)溯溪環境風險、急救與應變 
學科為筆試測驗,依規定採隨機比例抽題分配術科依據體育署公告之術科檢定表操作指定項目

(三)檢定通過後實習:

1、應檢人之學科、術科檢定合格者,始取得實習資格。

2、應檢人須安排連續二天以上之山域嚮導實習活動,依據本會公告之「實習暨報告書製作審查說明規定」,安排實習並製作實習報告書。實習期間為公告術科檢定成績日起一年內,於法定期限內上傳至 i 運動資訊平台申請審查,並繳納體育署審查授證費用。

3、逾期未完成實習報告並經審查通過者,其學、術科檢定成績將不予保留。報告書由本會審核,通過者方取得山域嚮導授證資格。 

九、報名:

(一)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由教育部體育署「 i 運動資訊平台」中類別「山域嚮導員」進入報名,由「場次查詢」之「授證檢定場次查詢」中點選本會之報名場次。請掃描右方QR code,或搜尋 https://isports.sa.gov.tw/Apps/MTG/Index.aspx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5月17日止。

(三)檢定名額限制:最低8人,最高24人。

(四)費用:新台幣6,000元整(學科新臺幣1,000元以及術科新臺幣5,000元)。學科檢定未通過者,得辦理術科檢定退費申請。報名費用由體育署山域嚮導執行小組收取。

(五)繳費:報名完成後下載繳款書後至「 超商繳納 」,繳費期限至報名截止日

(六)需上傳至「 i 運動資訊平台」之文件(請依照報名系統內實際之對應欄位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PDF

2、報名日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 PDF

3、效期內且達八小時以上之基本救命術、野外急救、或經體育署公告之訓練證明文件 / PDF

4、有效期限內之訓練(時數)證明書、或經由審議通過核發之免檢附訓練證明文件審議通過證明、或已逾期之同類別山域嚮導證書 / PDF

5、證件用白底大頭照片 / JPGE

(七)報名以送出線上申請並完成繳費後,始為第一階段報名,請務必於補件期限(報名截止後五日)內上傳正確之備審文件。所有應附之文件經審查通過後,才視為報名成功

上傳之備審文件均由本會審查,審查結果將由系統自動發信通知,請務必自行登入「 i 運動資訊平台」查詢審查情況,以免影響報名資格。

十、成績公布及複查:

(一)學科合格名單公告日期:113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7:00

(二)術科合格名單暨成績公告日期:113年6月24日(星期一)

(三)檢定合格之名單將公告於本會網站「山域嚮導」次目錄內;個人之學、術科成績可於「 i 運動資訊平台」中查詢。

(四)如對檢定結果有疑義者,得自成績公告日起七日內(以 I 運動資訊平台公告時間為憑)提出複查,以一次為限。填具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一)後,以掛號郵件通知至本會辦理,逾期將不予受理。

十一、退費:【 本項作業由體育署山域嚮導執行小組辦理

(一)退費事由:

1、因颱風、地震、水災、傳染病等原因致使檢定延期辦理或全程無法參與,得申請退還檢定費用。 

2、應檢人經醫師診斷重大傷病、因病住院或分娩,或應檢人三親等內親屬喪葬等原因致無法參加檢定,得申請退還檢定費用。  

3、其他不可抗力且無法歸責於應檢人之重大事故,經山域嚮導專案執行小組審核認可,得申請退還檢定費用。 

4、檢定資格審查未通過,且未於補件期限內完成補件,退還檢定費用。 

5、因學科測驗未通過,不得參加術科測驗者,退還術科檢定費用。 

6、檢定場次因故取消,退還檢定費用。 

(二)申請退費程序:

1、退費事由第1至3項之申請退費,應檢人須於檢定開始次日起七日內(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檢送退費申請書(附件二)及退費事由相關證明,向體育署山域嚮導專案執行小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經審認符合申請條件者,將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退費通知信至您的Email信箱,請依信件指示填寫退款帳號相關訊息,俾利後續辦理退費事宜。

3、申請退費所退回之款項,將一律於所繳交之檢定費扣除行政作業費用60元後,以轉帳方式退回所填寫之退款帳號,退款帳戶須為應檢人本人帳戶。

4、退費申請書寄件資訊,收件人:山域嚮導專案執行小組;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三)主動退費程序:

退費事由4至6項,將於相關事由確認後1週內,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退費通知信至您的Email 信箱,請依信件指示填寫退款帳號相關訊息,俾利後續辦理退費事宜。 

(四)退費辦理時間約二個月。

十二、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本資格檢定作業係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報名即視同願意遵照報名簡章及相關法令規定,務必詳讀相關規定,以維自身權益。

(三)報名者除應符合本簡章報名資格相關規定外,如有檢定辦法第四條所列相關情形者,經查核屬實,本會得不受理其報名。

(四)報名之各項資格證明文件如有造假不實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報名資格;已完成授證者,報請主管機關註銷其證照。

(五)參與檢定時,應考人需攜帶准考證身分證正本、護照、或其他含照片可供辨識身分證明之文件正本,以利查驗身份。如發現有冒名代考、使用無法有效辨識之身份證明文件、或使用複印之證件者,將立即予以扣考,無法繼續參與本項檢定,檢定費用亦不予退還。如有觸犯相關法令規定者,需自負法律責任。

(六)報名所需填寫及繳交之個人基本資料等相關文件,均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報考人同意本會蒐集個人資料。

(七)本項檢定依法投保有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額:體傷500萬、事故傷亡3000萬、財損200萬、總保額6400萬),若有額外需要請另自行投保。

(八)應檢人應自理往返交通、食宿、個人裝備及自行額外保險等費用。

(九)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影響,為安全考量,本會有權宣佈取消、延期或其他相關處置。

(十)檢定地點及檢定內容順序會因實際情況調整變動,本會保有更動、調整之權力。

(十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本會官網。

(十二)對於山域嚮導資格檢定有任何疑義,洽詢請撥打本會電話(02)2594-2108,或E-mail至ctaa06@gmail.com

113山域嚮導授證檢定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