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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登山協會-113年溯溪嚮導複訓第194場次 FB分享 Line分享

依據:本會按『教育部體育署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中華民國一百一一年八月五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05695A號令)』與『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20054662L號』承辦山域嚮導受認可訓練機構(溯溪類別)。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主辦單位:彰化縣登山協會。

 

受訓日期113年5月26日及6月1~2日( 共24小時)。

 

訓練內容

  1. 繩索與確保系統
  2. 溯溪技能
  3. 緊急應變、急救與領導統御
  4. 溯溪嚮導相關科目

 

訓練目標

  1. 核發溯溪嚮導複訓訓練時數
  2. 熟悉溯溪相關技能

 

活動地點

  1. 戶外課-苗栗打比厝溪、苗栗泰安汶水溪(實際操作地點依氣候、環境、水文等條件進行機動調整)

 

參加資格

  1. 持體育署核發之效期內『溯溪嚮導證書』者
  2. 三個月內體格檢查證明

 

訓練費用說明

  1. 總費用計新台幣8,000元
  2. 訓練費用所涵蓋之項目:場地費、講師費、保險費、行政費、公共器材費等
  3. 訓練費用不涵蓋之項目:個人食宿、交通、個人溯溪裝備

 

報名及截止日期:113年4月1日00:00時~113年5月3日24:00時截止(依報名先後順序,最多錄取20人,若不足6人,得取消訓練活動,退全額費用或延期辦理)

 

報名方式

  1. 依照教育部體育署規定,必須至「i運動資訊平台」https://isports.sa.gov.tw/index.aspx進行網路報名(如未申請帳號須申請帳號),其他報名方式一律無效,經審核確認活動開辦,以E-mail通知匯款繳費
  2. 費用請以ATM轉帳或匯款
    1. 匯款帳戶:彰化市第十信用合作社華山分社(銀行代號:163)、戶名『彰化縣登山協會』及帳號『00020113894900』
  3. 文件繳交:匯款完成後需以E-mail回覆匯款資訊至m047240783@gmail.com,並同時繳交以下文件(允許先以EMAIL交付審查,開訓後交付紙本)
    1. 三個月內體格檢查證明
    2. 報名表(附件一)
    3. 健康諮詢表(附件二)
    4. 訓練同意與聲明書書(附件三)
    5. 溯溪嚮導訓練契約書(附件四)
    6. 個資使用同意書(附件五)
    7. 攝影聲明書(附件六)
  4. 完成繳費程序後即開始審查文件,審查完畢會盡速通知文件是否已備齊,或需補充文件,上述文件最終補件期限為2024年5月10日。如無法於指定時間前完成文件繳交及通過審查,則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5. 聯絡人:許國賢0912-020593, LINE ID:samhsu0109

 

注意事項:

  1. 受理報名人數若不足6人,本會得一方逕行取消本次訓練活動,倘延期舉辦另行公告,已受理報名者其效力不受影響,無法延期者得全額退費
  2. 個人溯溪及宿營裝備請自備(請參考下表一、表二),團體共用裝備由本會提供
  3. 課程期間三餐均由學員自行處理
  4. 各科目上課地點請學員自行至指定集合地點報到。(若因氣候、環境、水量…等因素不適合辦理活動,另行通知活動場地變更)
  5. 參加本訓練課程之學員,須自備表列全部之個人裝備及宿營山野裝備,始得參加全部課程訓練,戶外課住宿及食材、炊具均由學員自行準備(宿營及野炊均屬本次訓練課程內容)
  6. 學員上課期間之保險,室內課程依照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第七條(保險)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
  7. 配合中央氣象局所發布溯溪活動區域之氣象、風力、累積雨量及其他情形,採取應變措施;其可判斷將有驟雨、大雨、間歇性陣雨、持續性降雨、強風、颱風或其他有安全疑慮之情形者,本單位有權宣佈取消、延期等相關事宜
  8. 請自行考量身體狀況,如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暈眩、孕婦等不適合參與運動訓練之疾病,請勿報名參加
  9. 本訓練研習依實際情況、學員能力程度或天氣環境,本單位保有更動研習地點或課程內容之權利
  10. 溯溪訓練課程需要一定的體能,在報名後課程開始前,學員務必進行自主訓練,以確保訓練過程中體適能狀態為最佳狀態
  11. 參與本溯溪訓練課程即表示,已了解相關事項以及課程的危險性及不可測的突發狀況,並對自己負責,請主動告知家屬/緊急聯絡人,此次課程相關行程及注意事項
  12. 課程學員因下列事由在課程開始後,經嚮導取消繼續參與之權利時,將不退回剩餘費用退費:
    1. 未依據課程簡章指示準備個人必要裝備,且教練判斷該員繼續課程行程將對隊伍以及其個人安全有所顧慮者
    2. 填寫健康狀況聲明書不實,且在課程開始後經教練察覺,並判斷不適宜繼續行程經教練取消其參加資格者
    3. 課程過程中因安全事由,未按照教練規勸或指導仍持續進行不恰當行為者,如:行進間超越教練與溯溪課程中飲酒及其他等行為
  13. 參與課程之學員務必詳細閱讀本簡章中所提供的相關資訊,任何疑問得隨時向主辦單位提出

 

訓練後注意事項

  1. 複訓學員至少完成 24小時的訓練時數後,得憑訓練時數認證表申請展延溯溪嚮導證書效期

 

退費方式

  1. 活動參與者退出活動(將扣除新台幣15元之手續費後進行退費):
    1. 活動開始日三十日以前:退還百分之九十
    2. 活動開始日二十日以前:退還百分之八十
    3. 活動開始日七日以前:退還百分之七十
    4. 活動開始日一日以前至六日內:退還百分之五十
    5. 活動開始日:不予退還
  2. 辦理活動單位將活動延期或取消:應另定活動日或全額退費;因不可歸於辦理活動單位者,得退還百分之九十
  3. 前項第一款第1目至第3目退出活動日期之計算,不包括活動開始日

依第1項規定退費時,應發給退費單據,並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

 

其餘相關事項請詳見附件簡章。

113山域嚮導訓練課程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