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中華健行山域嚮導資格檢定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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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中華健行山域嚮導資格檢定簡章
一、檢定目的:透過山域嚮導資格檢定之認證制度,核實山域嚮導之專業知識與技能,進而確保登山安全與山岳環境保護之目的。
二、檢定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 (下稱「檢定辦法」)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健行登山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健行登山會山域嚮導資格檢定工作小組
五、檢定類別:登山嚮導
六、檢定名額:30名
七、檢定日期:111年06月25日13:00至26日17:00 (週六至週日)
八、檢定地點:宜蘭縣大同鄉720林道山區
九、報名資格:
(一) 積極資格:依「檢定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具備如下條件始得報名:
1. 年滿十八歲;其未成年者,並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2. 曾接受訓練機構所辦符合第三條申請檢定登山嚮導類別之專業技能訓練,近二年內累計達四十八小時以上之時數採計。
(二) 消極資格:依「檢定辦法」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判刑確定,不得擔任山域嚮導;已取得山域嚮導資格者,撤銷之:
1. 犯刑法妨害風化罪章之罪。
2. 犯刑法殺人罪章之罪。
3. 犯刑法傷害罪章之罪。但不包括過失犯。
4. 犯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之遺棄罪。
5. 犯刑法妨害自由罪章之罪。
6.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
7.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犯前項第六款以外各款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於申請山域嚮導資格檢定前十二年以內,未再受前項各款罪刑之宣告或執行,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經執行完畢或赦免。
十、報名檢定:一律「線上報名」。請上i運動資訊平台https://isports.sa.gov.tw,須至「會員中心」註冊會員後,以一般會員登入,左欄選取「山域嚮導訓練檢定」報名。
十一、報名日期:111年05月10至06月10日止(補件截止日06月17日止),逾期視同報名失敗,全額退費,請注意),額滿不另行通告。
111山域嚮導授證檢定簡章.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