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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1.05.21 東區 花蓮縣立游泳池 救生員資格檢定應檢人名單 FB分享 Line分享

發佈於:

檢定地點:花蓮縣立游泳池(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明義五街1號)

檢定日期:111.05.21(六)

報到時間:01-23號08:00-08:15(應試學科);24號08:30-08:45(學科保留)

 

於當天報到時,繳交健康聲明表(※請參閱附件檔案※),謝謝。
 

111/05/21(六)     

花蓮縣立游泳池 救生員資格檢定應檢人名單

報到時間:01-23號08:00-08:15(應試學科);24號08:30-08:45(學科保留)

 

編號/姓名

1.劉O敏2.柯O傑3.林O霆4.劉O勳5.楊O媛
6.朱O7.林O霈8.周O敏9.廖O安10.温O中
11.宋O豪12.沈O宇13.王O傑14.張O祺15.李O庭
16.劉O瑄17.林曾O如18.楊O榮19.劉O瑋20.林O佑
21.梁O軒22.蕭O崴23.林O左24.呂O謀 

 

 

 

 

 

 

 

 

 

 

 

 

 

注意事項:

1、報到時間:01-23號08:00-08:15(應試學科);24號08:30-08:45(學科保留)

2、報到地點:花蓮縣立游泳池(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明義五街1號)

3、應考時請攜帶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健保卡之相片須能辨識本人)泳裝至指定地點應試。未攜帶證件者,不得進入試場應試

4、請務必填寫健康聲明表並印出,於報到時繳交。

5、為加強防疫及維護考試場地秩序與安全,除應檢人外其餘陪同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6、當日請準備新台幣﹩210(證書費用,恕不接受找零服務),若通過檢定,將現場發放合格證書。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傳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注意事項:

1、報到時請繳交健康聲明表並配合防疫作業,如有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不適症狀請盡快就醫。

2、若您已有發燒症狀或接觸可能或確定新冠肺炎病例,請立即通知試務中心並通報疾管中心或在家休息,做好自主管理。

3、請自行備妥口罩(二個以上,以防測驗時口罩毀損)。

4、當日進入試場測量額溫超過37.5度C者不得進場應試。


防疫期間救生員資格檢定術科部分施測項目應檢方式(請點我)

 

111年「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學、術科測驗項目、方式及評分基準(請點我)


如有其他疑問請於星期一~五Mon.—Fri.(8:30-12:00;13:30-17:30)以電話或是E-mail (lg2021@ntub.edu.tw)詢問(試務中心 02-2395-4003、02-2395-4004)

(官網)教育部體育署111年度救生員健康聲明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