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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定報名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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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救生員證照如何報名檢定? FB分享 Line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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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七條、第八條及第九條,規定如下:

1.申請救生員資格之檢定,須檢附下列文件:

(1)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2)符合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資格規定之證明文件。(訓練機構核發之訓練合格證明文件、接受基本救命術8小時以上證明文件等)。

2.申請報名前最近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救生員資格檢定,應依下列規定繳交費用:

(1)檢定費用:學科測驗,新臺幣五百元;術科測驗,新臺幣一千元。

(2)證書費用:初發或展延者,每件新臺幣二百元;補發者,每件新臺幣五百元。

3.測驗方式:

(1)申請檢定經審查合格者,得參加學科測驗;學科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得參加術科測驗;術科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發給救生員證書(前項學科、術科測驗之項目、方式及評分基準,由教育部公告,請參閱i運動資訊平台網站)。

(2)術科成績未達七十分者,得申請自檢定日起保留合格之學科成績一年(後續參加檢定者,只要參加術科測驗並繳交報名費新臺幣一千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