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徵才訊息

回上一頁
徵才訊息-高雄市旗山國中 FB分享 Line分享

發佈於:

高雄市旗山國中救生員甄選第4次公告事宜(甄選簡章如附件)

一、依據:
(一) 101年度高雄市中小學附設游泳池教練及救生員配置實施計畫。
(二)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2月6日高市教健字第11038929800號函辦理。
二、報考人員應甄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全部基本條件:
1.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操守廉潔、儀態端莊、無法定傳染病者。
2.男性須已服完兵役或暫無兵役義務者(女性免附)。
3.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暨第33條之情事者。
(二)報考資格:除符合上列全部基本條件外,尚須符合下列報考資格:
1.報考救生員者:具合格救生員證照。
三、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增置月聘救生員正取3名,分別備取若干名。
(二)聘期:月聘救生員聘期自111年02月2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四、報名地點:高雄市立旗山國民中學學務處體育組 承辦人:張組長
高雄市旗山區大德里中學路42號 電話:07-6612650轉214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02月15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
六、報名手續:
(一)須本人親自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填寫報名表乙份(附件一,請詳填各欄,貼最近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一式二張)
(三)繳交切結書。(詳附件三)
(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近三個月內。(請向警察局各分局外事科申請,報名時若申請不及,得
於錄取報到時補件)。
(五)繳驗學歷及有關證件一份。(正本及影印各1份,一律以A4影印,依序夾訂成冊,正本驗
訖發還,影本加蓋私章或簽名留校備查)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必須檢附體委會認證合格救生員證(有效期限內)。
4相關服務經驗證明(依報考項目繳驗,無則免附)。
七、甄選時間:111年 02月16 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起(應試者請攜帶個人身分證及甄試

證,於當日上午10時20分至學務處報到)。

甄選簡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