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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於:1120628
1.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05月30日公告之「山域嚮導複訓之項目、方式及評分基準」,其科目「山域事故救援」之時數安排,嚮導若有實際參與山域事故救援任務,可向消防機關申請時數證明,最多可折抵8小時複訓課程。2.相關填寫範例,可參考本文相關附件內容。
時數折抵申請表填寫範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