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似乎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會影響到部分內容呈現(如行事曆、頁籤、分頁、檔案下載、GoogleMap..等),故為了您更好的操作體驗,請開啟JavaScript後再重新瀏覽,如需要回到上一頁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Alt+Left)功能。
發佈於:1111214
1.請於報名檢定(報名截止日)前三個月內向警察單位提出申請(期間為從出生到申請當日)之內容。
2.申請流程請參考內政部警政署網站((QR Code連結如下)